幼童弱視--6歲前〈最好5歲前〉是治療的唯一時機

說 明:幼童的視覺功能應該在6歲前從很混沌的視力慢慢發育到0.8以上。過了6歲,幼
    童視覺就不再很有效地發育了。「幼童弱視」意思是幼童的眼睛因一些原因造
    成眼睛沒能接受清晰影像的刺激,雖然構造完整而視覺功能沒有正常發育,單
    眼的視力4歲無法矯正至0.6或以上,5歲無法矯正至0.7或以上,6歲無法矯正
    至0.8或以上。

原 因:可能因為以下原因,幼童的眼睛接受不到足夠刺激而視覺功能沒辦法正常發
    育。
(一) 影像不清晰—可能因為眼睛表面角膜不圓(散光)或眼睛太短(高度遠視)或太
   長(高度近視)對不到焦距等原因。這叫屈光性弱視。
(二) 兩眼度數差太多—偏重依靠度數較少,影像較清晰的眼睛。這叫兩眼不等視弱
   視。
(三) 眼睛閒置不用—歪斜的眼睛會被大腦抑制而對眼前的東西視而不見,以免因兩眼
   不一致而產生干擾影像。這叫斜視性弱視。
(四) 眼睛收不到足夠光線—可能因眼皮下垂、角膜混濁或先天性白內障等原因擋住光
   線,後來雖然治療好,視力發育已落後。這叫視覺剝奪性弱視。

症 狀:
1. 往往沒任何症狀,尤其是單眼弱視,故需經由6歲前的全面視力篩檢來發現。
2. 需要瞇眼、閉一眼或側著頭看東西。
3. 眼睛容易疲勞,常揉眼睛。
4. 眼位不正,歪頭斜頸。
5. 眼瞼下垂、眼震或視線搖擺不定。
6. 對物體抓不準距離感,動作發育較其他小朋友遲緩。
切 記:讓幼童在6歲前(最好5歲前)接受視覺功能檢查,若有使視覺發育障礙的情
    形,要在6歲前(最好5歲前)把握時機,即時而切實的接受矯治。

治 療:
1.及早矯治阻擋光線進入眼球的原因,例如以手術矯正眼皮下垂及先天性白內障。
2.戴眼鏡矯正屈光不正,讓眼睛有清晰的影像。
3.遮蓋治療:遮住一眼,強迫另眼接受影像以促進視力發育。可能定時間遮住視力較好
 的眼,也可能兩眼輪流交替遮。
4.使用弱視訓練儀,藉畫圖案刺激促進視力發育。
5.以手術調整眼肌肉以矯正斜視。

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台北視力保健e學院 關心您(編號0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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